常見需申請上傳原因:
- 發票統編、品項或金額錯誤
- 漏上傳發票
- 未及時處理發票作廢、折讓更正
- 誤用字軌號碼
若電子發票開立後出現錯誤或異常,且已過申報期限,請依財政部與所屬國稅局相關規定儘早申請更正,避免影響帳務及營運。
一、向國稅局報備並取得核准函
- 撰寫報備函,說明異動原因及處理方式
- 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 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 郵寄紙本報備函至國稅局
- 等候國稅局核准函
報備函請參考以下三種範例
- 情境說明:營業人開立發票且未依規定上傳,例如:1、2 月開立發票超過 3 月 15 日仍未上傳
- 處理方式:
(1) 盤點漏上傳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 DOC 檔【W020-電子發票_發票號碼漏未上傳報備函B2C範例】
- ODT 檔【W020-電子發票_發票號碼漏未上傳報備函B2C範例】
- 情境說明:營業人誤用非所屬字軌號碼,分為「誤用當期字軌號碼」與「誤用非當期字軌號碼」,前者發票資料仍可正常上傳,後者發票資料無法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
- 處理方式:
(1) 盤點誤用字軌號碼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 誤用當期字軌號碼
- DOC 檔【W021-電子發票_發票誤用字軌報備函B2C範例】
- ODT 檔【W021-電子發票_發票誤用字軌報備函B2C範例】
- 誤用非當期字軌號碼
- DOC 檔【W0211電子發票_發票誤用非當期字軌報備函B2C】
- ODT 檔【W0211電子發票_發票誤用非當期字軌報備函B2C】
- 情境說明:重複開立兩張以上發票相同字軌號碼,分為「同店重號」,為同一統編開立兩張以上同號發票,與「不同店重號」,為不同統編(分店或他公司)開立相同號碼發票。
- 處理方式:
(1) 盤點重複開立之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 若收到財政部電子發票維運團隊「重複開立發票通知」,請務必確認重複發票狀態並回覆「重號清單」
-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 DOC 檔【W022-電子發票_發票號碼重複開立報備函B2C範例】
- ODT 檔【W022-電子發票_發票號碼重複開立報備函B2C範例】
二、進入發票申請上傳作業頁面
1.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 以「營業人」身分登入
3. 於左方功能清單,點選「營業人功能選單」>「發票異常處理系統」>「發票申請上傳作業」
4. 進入發票申請上傳作業後,於上方選擇「新增」
三、填寫發票申請上傳作業
- 「代表傳送 (送方) 單位」請選擇「加值中心代傳」,「代表傳送單位 (送方) 統編」請填入 50788799,填入後,右方欄位將自動填入加值中心名稱
- 填寫剩餘必填欄位,包含聯絡資料、異常原因、發票開立日期起迄、上傳報備函文電子檔等
- 選擇申請方式
- 憑證申請:線上驗證並送出申請
- 無憑證申請:列印申請文件後,郵寄至財政部資訊中心電子發票維運團隊
- 等候財政部同意通知
詳細發票申請上傳作業操作說明請參考:發票申請上傳系統功能操作說明
四、向友泰加值中心申請發票資料異動
- 準備相關文件:
- 國稅局核准函
- 財政部同意通知信
- 其他佐證文件
- 聯繫友泰加值中心 service@utai.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