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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如何下載發票字軌號碼?

一、(首次取號)建立取號通知

僅有首次取號的營業人,需設定配號結果通知信箱

1. 登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

2. 於左側面板展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並選擇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

3. 選擇「取號電子郵件信箱維護」

4. 於電子郵件信箱欄位,填入欲收到通知的信箱,或點擊欄位右側符號自動帶入信箱

5. 未來若有通知信箱修改需求,步驟同上方說明

二、收取「電子發票配號結果通信件

1. 建立取號通知信箱後,後續期別當財政部系統配號完成時,平台將寄送「電子發票配號結果通知」信件至您指定的信箱

2. 此時您便能執行下列剩餘步驟,提交取號後,下載字軌號碼 CSV 檔案並匯入友泰加值中心

三、提交取號

登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於左側面板展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並選擇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

1. 選擇「新增取號」頁籤

2. 選擇欲領取的字軌號碼期別

3. 請選擇「一般稅額計算」

4. 自行輸入欲取用本數

5. 提交取號

提交取號後,將跳出系統訊息,點擊「確認」即可

四、查詢並下載字軌號碼檔案

登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於左側面板展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並選擇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

1. 選擇「查詢」

2. 選擇欲領取的字軌號碼期別

3. 選擇發票類別

4. 點擊「查詢」

5. 確認顯示「是」方能勾選並下載字軌

6. 點擊「下載」

情境一:有配合其他電子發票廠商

若貴司有配合其他電子發票廠商或於財政部開立 B2B 發票,下載後建議透過 記事本 方式開啟檔案以避免亂碼,再編輯並保留專屬於友泰加值中心的「號碼區間」,完成後請以原先的 CSV 檔案格式儲存。

情境二:僅使用友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

僅使用友泰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下載後不需將檔案開啟,以避免更動到檔案格式。

發票異常/過期申請上傳流程

常見需申請上傳原因:

  1. 發票統編、品項或金額錯誤
  2. 漏上傳發票
  3. 未及時處理發票作廢、折讓更正
  4. 誤用字軌號碼

若電子發票開立後出現錯誤或異常,且已過申報期限,請依財政部與所屬國稅局相關規定儘早申請更正,避免影響帳務及營運。

一、向國稅局報備並取得核准函

  1. 撰寫報備函,說明異動原因及處理方式
  2. 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 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3. 郵寄紙本報備函至國稅局
  4. 等候國稅局核准函
報備函請參考以下三種範例
  1. 情境說明:營業人開立發票且未依規定上傳,例如:1、2 月開立發票超過 3 月 15 日仍未上傳
  2. 處理方式:
    (1) 盤點漏上傳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3.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1. 情境說明:營業人誤用非所屬字軌號碼,分為「誤用當期字軌號碼」與「誤用非當期字軌號碼」,前者發票資料仍可正常上傳,後者發票資料無法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
  2. 處理方式:
    (1) 盤點誤用字軌號碼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3.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1. 情境說明:重複開立兩張以上發票相同字軌號碼,分為「同店重號」,為同一統編開立兩張以上同號發票,與「不同店重號」,為不同統編(分店或他公司)開立相同號碼發票。
  2. 處理方式:
    (1) 盤點重複開立之發票資料
    (2) 繕發「報備函文」通知下列單位,敘明漏上傳發票資料與原因,並掃描向國稅局報備之函文電子檔(PDF格式),以備後續線上申請上傳作業
    • 正本:營業人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
    • 副本:分局/稽徵所所屬國稅局總局、總機構所屬國稅局總局
  3. 若收到財政部電子發票維運團隊「重複開立發票通知」,請務必確認重複發票狀態並回覆「重號清單」
  4. 請依下方步驟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發票上傳

報備函文範例下載

二、進入發票申請上傳作業頁面

1.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 以「營業人」身分登入

3. 於左方功能清單,點選「營業人功能選單」>「發票異常處理系統」>「發票申請上傳作業」

4. 進入發票申請上傳作業後,於上方選擇「新增」

三、填寫發票申請上傳作業

  1. 「代表傳送 (送方) 單位」請選擇「加值中心代傳」,「代表傳送單位 (送方) 統編」請填入 50788799,填入後,右方欄位將自動填入加值中心名稱
  2. 填寫剩餘必填欄位,包含聯絡資料、異常原因、發票開立日期起迄、上傳報備函文電子檔等
  3. 選擇申請方式
    • 憑證申請:線上驗證並送出申請
    • 無憑證申請:列印申請文件後,郵寄至財政部資訊中心電子發票維運團隊
  4. 等候財政部同意通知

詳細發票申請上傳作業操作說明請參考:發票申請上傳系統功能操作說明

四、向友泰加值中心申請發票資料異動

  1. 準備相關文件:
    • 國稅局核准函
    • 財政部同意通知信
    • 其他佐證文件
  2. 聯繫友泰加值中心 service@uta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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